1、夫妻雙方共同出資:若房產是夫妻雙方婚后用共同財產購買,無論登記在一方或雙方名下,一般都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通常均等分割。雙方可協商房屋歸一方所有,由獲得房屋的一方給予另一方相應補償,或協商將房屋出售后平分售房款。若協商不成,法院會按照均等原則判決,也可能會考量雙方對購房的出資情況,出資較多者適當多分。
2、一方父母出資:婚后由一方父母全額出資購買,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根據相關司法解釋規定,視為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房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離婚時不參與分割。若一方父母支付首付款,登記在己方子女名下,婚后由夫妻雙方共同還貸,可認定該房屋屬于一方的個人財產,父母出資部分是對己方子女的贈與,另一方可以獲得雙方婚后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
3、雙方父母出資:雙方父母全額出資購買房屋,無論所有權登記在一方或者雙方名下,均應視為對自己子女的贈與,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離婚時按此比例分割。若雙方父母出資支付首付款,婚后夫妻雙方共同還貸,無論所有權登記情況如何,父母婚前出資的部分都應視為對自己子女的贈與,房產一般認定為夫妻共同共有,法院在確定夫妻各自享有的房屋份額時,會考慮婚前父母出資的比例。
4、一方以個人財產出資:婚后一方以個人財產購房,且產權登記在自己名下,若無特殊約定,屬個人財產,不參與分割。但如果另一方能證明購房資金的來源有自己的貢獻,比如部分出資或者參與了房貸償還等,那么在分割時可能會適當考慮給予另一方一定補償。
婚后一方父母出資購房,離婚時另一方可以請求分割房產嗎
1、一方父母全額出資:
贈與合同明確約定只贈與自己子女一方,此時房產屬于出資方子女的個人財產,離婚時另一方無權請求分割。例如,父母在出資時簽訂書面協議,寫明房產只贈與自己子女,且房產登記在該子女名下,那么離婚時房產歸該子女所有,另一方不得分割。
贈與合同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房屋歸出資人子女一方所有,并綜合考慮共同生活及孕育共同子女情況、離婚過錯、對家庭的貢獻大小以及離婚時房屋市場價格等因素,確定是否由獲得房屋一方對另一方予以補償以及補償的具體數額。
2、一方父母部分出資:
贈與合同明確約定只贈與自己子女一方,按照約定處理,房產中屬于該子女的部分,離婚時另一方無權分割。但對于夫妻共同還貸及相應增值部分,另一方有權請求分割。
贈與合同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人民法院可以根據當事人訴訟請求,以出資來源及比例為基礎,綜合考慮共同生活及孕育共同子女情況、離婚過錯、對家庭的貢獻大小以及離婚時房屋市場價格等因素,判決房屋歸其中一方所有,并由獲得房屋一方對另一方予以合理補償。
鄭重聲明:本文版權歸原作者所有,轉載文章僅為傳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作者信息標記有誤,請第一時間聯系我們修改或刪除,多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