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擅自轉租,引發的對出租人的違約責任由承租人承擔,出租人可解除與承租人的租賃合同并要求賠償損失。
2、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導致次承租人因出租人收回房屋無法繼續承租的,次承租人的損失由承租人承擔,次承租人可解除轉租合同并追責。
3、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的,次承租人未支付租金導致承租人無法向出租人交租的,仍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承擔支付租金的責任,不得以此為由拒付租金。
4、經出租人同意轉租,次承租人使用房屋時造成房屋及內部設施損壞的,由承租人向出租人賠償損失,之后承租人可依據轉租合同向次承租人追償。
5、出租人知道或應當知道承租人轉租,但六個月內未提出異議視為同意轉租,后續因此產生的租金、房屋損壞等糾紛,仍優先由承租人對接出租人承擔對應責任。
6、若出租人與承租、次承租人三方約定由次承租人直接向出租人支付租金,次承租人未支付的,出租人可要求承租人和次承租人承擔連帶責任。
7、經同意轉租但承租人未向次承租人盡到房屋使用禁忌等合理告知義務,引發次承租人使用不當相關糾紛的,承租人需承擔相應責任。
8、若因房屋本身存在質量問題引發糾紛,且出租人出租時明知該問題卻未告知,出租人需承擔相應責任。

如何避免租房轉租糾紛
1、承租人轉租前必須獲取出租人的書面同意,避免僅口頭約定,書面文件需明確轉租期限、租金等關鍵信息并妥善保管。
2、原租賃合同中需清晰寫明是否允許轉租,禁止轉租則注明違約后果,允許轉租則明確轉租條件與程序。
3、承租人要核查次承租人的身份信息、信用狀況和穩定收入,可要求提供身份證復印件、工作證明等,降低租金拖欠等風險。
4、轉租合同期限需嚴格限定在原租賃合同剩余期限內,避免超出部分無效引發糾紛。
5、優先簽訂房東、承租人、次承租人三方協議,明確租金金額、支付方式,以及物業費、水電費等費用的承擔方。
6、轉租合同中需寫明房屋維修責任,明確主體結構、家電設施等損壞后的維修方與賠償規則,尤其標注管道根部等易出問題的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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