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簽訂買賣合同:買賣雙方需達成交易意向,并簽訂書面的房屋買賣合同。合同應明確房屋基本情況,包括位置、面積等,同時約定價格、付款方式、交房時間、雙方權利義務等關鍵條款。
2、準備相關材料:一般需要買賣雙方的身份證明,如身份證、戶口本等。若房屋涉及宅基地使用,還需提供宅基地使用證;若有房屋建設審批文件,也應一并準備。
3、集體經濟組織審核:雙方攜帶身份證明、買賣合同等相關材料,前往房屋所在的集體經濟組織,如村委會,向其提出轉讓申請。集體經濟組織會對買賣雙方的身份、交易的合法性等進行審核,審核通過后,會開具相關證明材料,并在相關記錄上進行變更記載或備案。
4、辦理變更登記:經集體經濟組織同意后,買賣雙方可攜帶相關材料,前往當地鄉鎮政府或相關管理部門辦理變更登記手續。部分地區還可能要求公示一定期限,無異議后才給予辦理。
購買小產權房有哪些法律風險
1、合同效力風險:小產權房買賣合同一般以認定無效為原則。對于發生在本鄉范圍內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之間的農村房屋買賣,合同通常可認定有效。但將房屋出售給本鄉以外人員,未經有關組織和部門批準,或合同尚未實際履行、購房人未實際居住使用該房屋的,合同可能會被認定無效。
2、產權風險:小產權房未繳納土地出讓金等費用,無法取得國家頒發的合法產權證書,購房者無法真正獲得房屋的所有權。其本質是在集體土地上建設的房屋,未經過法定的土地征收、出讓等程序,不受法律保護,可能面臨房屋被收回等情況。
3、交易風險:由于缺乏合法產權,小產權房不能依法辦理過戶手續,無法上市流通。購買后難以通過合法的市場手段進行變現或轉讓,即使達成交易協議,也無法完成過戶,增加了購房者的法律風險。同時,因無法進行不動產登記,難以確認賣方是否存在“一房多賣”的情況。
4、拆遷補償風險:小產權房在遇到政府或合法開發商征用時,購房者可能無法獲得與合法產權房業主同等的拆遷補償。因為其產權不合法,補償款可能直接劃給當地村委會或鄉政府,購房者很難從中獲得應有的補償,甚至可能無法獲得補償。
5、抵押繼承風險:根據《民法典》規定,房屋抵押以登記為準,小產權房不能辦理抵押登記,無法作為抵押物進行籌資貸款。在繼承方面,由于產權問題,也可能引發一系列法律糾紛,法院可能因小產權房產權不明確而不對其進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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